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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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校201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8-05-24 08:46:19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安排,本年度助学贷款的在校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学校201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老生申请和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要求
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可申请;
2.贷款额度:不高于8000元。学住费:只能填写需交学费、住宿费、书费等学校需划扣资金总额,不得多贷.同时,贷款总额必须为100的倍数即整百整千。
3.各院系要认真考察申请贷款学生的日常表现,对预计未来违约风险较高的学生应不予批准其贷款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3)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4)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5)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往年获得贷款,当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
(6)往年获得过助学贷款,贷款到账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贷。
(7)未通过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认定的学生不得申请;
二、贷款数据录入
贷款申请数据录入可由申请贷款学生通过在线系统自行录入也可由院系通过助学贷款系统进行统一录入,录入方式见“新系统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以后很多工作需要贷款学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完成,因此建议最好由学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和贷款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账户信息后直接提交贷款申请即可;
2.续贷学生:
(1)需至少登陆两次在线服务系统;
(2)通过系统填写一份200字以上的“续贷声明”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以及助学贷款对学生一年来的帮助情况;
(3)学生满足以上两项条件后系统才可允许提交本年度贷款申请。
三、需提供材料
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新的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自2014年起启用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开行系统刚更新后也可从系统内直接打印),原《贷款审批表》不再使用;
2.学生需提供《申请表》(学生毕业高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三个部门任意一个部门盖章证明即可)、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上材料各2份(一份院系留存备查、一份上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注:对贷款申请及数据录入如有问题请认真查阅操作说明,然后仍有问题再咨询校资助中心。
3.此通知下发后请各院系尽快通知所有在校学生,需要申请本年度贷款的学生通过系统进行申请,各院系对老生申请贷款的人数进行统计,于6月15日前将各院系老生拟申请贷款人数及金额报校资助中心。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申请系统操作说明
http://www.xccvc.com/uploadfile/2018/0524/201805240849351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