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9-03-29 15:32:11 点击:
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学院决定2019年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放假三天,4月8日(星期一)上班。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做好安防工作和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持通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紧急联系人:武老师15639088396
清明节温馨提示:
1.安全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以防丢失;
3.文明祭扫,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防火管理规定,尽量使用鲜花祭奠,保护环境;
4.清明节期间,忽晴忽雨天气多变,注意随身带好雨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学院决定2019年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放假三天,4月8日(星期一)上班。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做好安防工作和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持通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紧急联系人:武老师15639088396
清明节温馨提示:
1.安全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以防丢失;
3.文明祭扫,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防火管理规定,尽量使用鲜花祭奠,保护环境;
4.清明节期间,忽晴忽雨天气多变,注意随身带好雨具。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2019年03月29日
2019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