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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风建设组织机构

2023-10-31 17:26:25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全面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确保学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教务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人事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宣传统战部、就业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各部门明确分工,齐抓共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党委学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兼任。

各二级学院成立学风建设工作组,组长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制定学校学风建设工作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和检查学校学风建设;受理校内学风问题举报并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处理学校学风建设的日常工作事务等。

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作为主抓学风建设的职能部门要做好部署、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抓好教风,组织开展学术报告、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政策指导性文件的制定;负责教风、学风建设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行为管理。

人事处主要负责师德师风建设。

宣传统战部主要负责围绕学风建设加强舆论引导。

团委主要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二)二级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组

认真落实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学生教育管理,积极开展各项学风建设活动,加强学生学习成长引导,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形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学习风气和竞争意识,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