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专题学习研讨
6月28日,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专题学习研讨。校领导肖绍俊、王中亚、郭磊出席会议,学校其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党委书记肖绍俊主持会议。
肖绍俊传达了市委书记史根治在6月21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时的讲话精神,并要求全校领导干部要按照市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立足岗位职责,抓好贯彻落实。一、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要担当作为,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干事业,以“时时放心不下、事事放心不下”的责任担当抓工作,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求真务实,自觉摒弃一切弄虚作假、华而不实的不良风气,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重实干、重实绩,出实招、求实效。要开拓创新,树立有解思维,打破工作惯性和路径依赖,敢为人先、锐意进取,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要善作善成,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一任接着一任干,一棒接着一棒跑,勇抓难成之事、甘做奠基之石,在想干、会干、能干、敢干中创佳绩、立新功。二、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要在崇德修身上更加自律,时刻谨记生活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结合起来,以强大的道德定力经受住各种考验。要在家教家风上更加严格,正确处理好事业与家庭的关系、公事与私事的关系,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做到廉洁齐家。要在社会交往上更加规范,择善而交、择良而处,做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的表率。三、党纪学习教育贵在自觉、贵在平时、贵在经常。要把学习融入日常、养成习惯,把规范要求、刚性约束刻印在心、落实于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发展、干事业,在讲规矩中干好事、在守纪律中干成事,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许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扎实成效。
会上,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郭磊领学了《条例》中“第八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党委委员、副院长王中亚,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副部长高豪远,教育与表演艺术设计学院院长赵新军分别围绕研讨主题、联系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