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关于2021年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籍学历管理规定》及《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级转专业学生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高等教育严肃性和学生合法权益。
二、报名对象:2021级在籍生
三、报名时间:2021年12月5日-2021年12月31日
四、报名资格审查条件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校内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发现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确认其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法学以外其他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和入伍期满退役复学的学生可优先申请转专业;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学生所学专业的;
4.其他确需转专业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学生高考时科类不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时对专业科类要求的;
2.通过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3.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五、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下载填写。《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并提供相应证明和支撑材料。
(二)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审查,确认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三)接收学院考核。拟接收学院依据专业特点,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潜质潜能,确认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公示及审定。学生处审核接收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示5日。公示期内,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的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处备案。
(五)学籍变更。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籍管理科统一进行学籍变更。
申请转学或转专业的学生,未获批准及未办理相关手续前,须按原人才培养方案参加所有学习活动。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生处学籍管理科咨询,电话:0374-2068899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