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关于启用新版校徽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校徽作为学校形象标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文化内涵、办学理念、精神底蕴的重要载体,彰显学校的个性和特色,反映学校的精神与风貌。为进一步凝练我校办学特色,塑造统一规范的校园视觉形象,树立学校文化形象,在继承原版校徽核心元素的基础上反复打磨、优化设计,形成新版校徽。经学校研究审定,我校新版校徽即日起正式启用。
一、校徽标准组合

标准组合

横版

竖版
二、校徽、校名标准字



三、校徽规范使用要求
(一)为保证校徽的权威性、识别性和统一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校名、校徽标准字体、颜色、样式等使用规范。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新版校徽的规范使用,学校公文、官网、宣传展板、证件证书、线下物料、文创产品、会场背景、新媒体平台等所有官方载体,统一使用新版校徽。现有文化产品中使用旧版校标,能够替换的应及时更新。原有物料可自然消耗,到期逐步替换。
(三)复制使用新校徽时,其色值和比例应严格按照规定复制。在使用中需要放大缩小,应严格按照整体结构和比例,等比例放大、缩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其整体结构、比例、色值和字体的形状。
(四)校名、校徽等校标设计属学校无形资产。未经授权,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违者应承担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等在内的法律责任。
(五)如有使用不规范现象,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六)新版校徽规范样式图片和矢量文件可联系党委宣传部拷贝。
各单位务必切实做好新版校徽的宣传使用工作,及时更新原有设计,同时严格执行新版校徽相关使用规定,共同推进校徽规范使用,促进学校形象提升。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