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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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8-10-10 17:18:32   点击:


各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2018年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负韶华,出彩青春
二、活动时间
10月15日-19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心理普查。要组织对全校学生开展心理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心理普查重点对新生开展心理普查,掌握了解新生心理状态,及时帮助学生尽早适应大学生活。
2.开展心理咨询活动。要结合学校和学生心理实际,以院系或班级为单位,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及时疏导学生存在的心理困惑和疑虑,有效提升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的质量和水平。
3.有针对性开展心理知识培训。要以培育积极向上、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为目标,分层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的培训,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常识和疏导技巧,锻造良好心理素质。
4.组织专家报告。活动周期间,可以邀请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或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报告讲座。
5.组织参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高校尤其是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和示范单位,要组织广大学生尤其是新生参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作为入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已建心理中心的作用,增强亲近感,做到学生熟知、师生共享。
6.组织开展其他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1.请各高校切实加强领导,重点结合各自学校实际和师生心理状况,突出本校特色,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要以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为契机,努力拓展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功能和作用,调动宣传、学工、研工、共青团等部门积极性,发挥自助和互助作用,形成“大心理”格局,努力培养师生良好心理素质。
3.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电视、校刊、校报以及校园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其他事项
请各高校于11月1日前将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的开展情况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张会敏,0371-69691264;师胜祺,0371-69691953。电子信箱:szc@ha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