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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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0-06-24 10:33:50   点击:

       为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8]369号)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
       7月15日-8月10日,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
       8月10日-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
各学部要及时通知到需要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及时至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每生每年贷款总金额不超过8000元。

三、组织做好在校生的续贷工作
       各学部要组织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在6月底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

四、组织做好生源地贷款回执单的收集工作
       申贷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办理缓交学费申请时,各系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生源地贷款回执单》上半联,同时核查表内借款学生信息,并在《回执单》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学生所在学院、专业和学号信息,定期汇总整理并及时递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贷款回执最晚录入时间为10月10日,过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生源地贷款申请。

五、组织做好申贷学生学籍异动的信息变更工作
       各学部要及时关注生源地贷款学生在校日常表现,当借款学生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时,要及时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提醒贷款学生及时前往县级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合同变更。

六、组织2020届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信息确认工作
       6月1日前,各学部部要组织2020届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信息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更新联系方式,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同时各系部要做好抽查审核工作,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各学部要在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同时,按上述要求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学校将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