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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管理制度及损坏赔偿标准

2020-01-09 10:54:00   点击:

学校财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地使用学校财产,进一步提高学校财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制定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后勤处及时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管理制度,准确及时地把握校产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定期对财产进行清查盘点,提高设施设备的利用率。
2、学校财产管理工作本着“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的原则,一切财产都纳入学校财产管理并建立学校“校产管理帐目”,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分工协作。
3、后勤处在开学初清查财产并与责任人签订财产使用管理责任书,学年末由后勤处依据责任书检查财产情况,丢失或损坏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二、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及领导批示,四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4、采购的所有物品统一由学校指定的采购人员进行购置,未经审批不得随意购置.

三、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 ,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 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处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四、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 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登记账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五、领用制度
1、生活用品和办公日常用品由学校定时发放,处室或个人签名领用。
2、各办公室的常用办公用品的领用应由办公室的负责人负责,做到注意节约,严禁浪费。
3、高档器材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无特殊情况不论何种原因损坏的都由当事人原价赔偿。
4、学校的一切设备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是学校,任何人未经批准都不能私自向外借学校的设备或利用学校的设备对外服务;一经发现,按损坏赔偿标准双倍收费。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一切损失。
5、各班主任要经常检查班级财产,经常教育学生爱护校产,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处理,以免日久互相推诿,责任不明而造成损坏。
6、教室的财产学年初登记领用,学年终验收交回,平时使用时发生的问题,由班主任上报处理。
7、教师领用的教学办公器材每期初山教师本人到相应的处室领用,期末时由总务处负责清点验收。
8、属教师使用的办公用品严禁随意留给学生,学生非用不可时,要教育他们爱护公物,节约使用。

六、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