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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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财产管理制

2017-11-23 09:12:27   点击:

    1.物品登记验收制度
  学院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账,并进行分类登记,领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账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

    2.财产保管使用制度
  学院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采用分线负责制,各线都有确定主要负责人,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需要时,向各线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学院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后勤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3.财产检查制度
    每学期对全院所有资产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末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遗失和损坏物品,并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每学年对学院账目(包括资产使用情况)财产向学院报告一次,并吸收教职工的意见,逐步改善。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优秀的责任人,班级进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责任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