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 组织机构 > 行政机构 > 后勤处 >

教室物品保管制度

2017-11-23 09:17:20   点击:

1.各教室桌椅柜各班做好登记,落实个人保管使用,要贴上保管人名字。专用室管理保管,非经学院批准不得借出。

2.各班级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放学要关锁门窗。

3.发现桌椅门窗损坏要及时向学校汇报,以便安排修理,但要做好被损坏物件的名称、数量和程度以及修理的费用记录。

4.教室桌、椅、门、窗人为损坏的要进行按价加倍赔偿。

5.常规自然损坏由学校派人修理。

6.违反纪律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坏,由损坏人按价加倍赔偿,还要对当事行为人按校规给予处分。

7.各班主任与学校签订课桌、门窗等财产保管责任书。

8.每学期末学校组织专人按统一标准验收、评比。

9.爱护教室校产列入评选先进班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