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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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制度

2017-11-23 09:20:58   点击:

1.学校用电要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不许随意动用。

2.非管理人员严禁随意拆卸设备或带电移动设备。电器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

3.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检查供电线路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稳定性,若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4.人员离开时,应检查电源总开关是否切断,所有设备在无人情况下应该断电。

5.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特别是新生)。

6.各处室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器取暖,不准用电饭锅、电熨斗、电吹风等非教学用电器。

7.及时核对用电量和费用,并及时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