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奖惩制度
2017-11-23 09:26:34 点击:
1.凡有下列表现者,给予奖励:
(1)年终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职工;
(2)在后勤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取得重大成果者;
(3)为后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设,成效显著者;
(4)法制观念强,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5)学院级以上活动中为后勤管理处争得荣誉者;
2.奖励办法:奖品、奖金、荣誉称号等;
3.凡有下列表现者,给以处罚:
(1)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及学校和后勤处的规章制度者;
(2)违反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3)长期旷工、早退、迟到、消极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4)不服从人事安排,无理取闹者;
(5)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
(6)指挥管理不当,贻误工作者;
(7)违反财经制度,贪污、受贿、侵占国家财产、损害公共财物者;
(8)在单位内打架斗殴,或无理取闹,辱骂、殴打负责人者;
(9)忽视安全防范措施,造成重大事故发生者等;
(10)其它一些违法违纪行为。
4.惩治办法: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奖金、开除等,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5后勤处对奖惩结果给以记录,存入档案,以备查考。
(1)年终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职工;
(2)在后勤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取得重大成果者;
(3)为后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设,成效显著者;
(4)法制观念强,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5)学院级以上活动中为后勤管理处争得荣誉者;
2.奖励办法:奖品、奖金、荣誉称号等;
3.凡有下列表现者,给以处罚:
(1)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及学校和后勤处的规章制度者;
(2)违反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3)长期旷工、早退、迟到、消极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4)不服从人事安排,无理取闹者;
(5)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
(6)指挥管理不当,贻误工作者;
(7)违反财经制度,贪污、受贿、侵占国家财产、损害公共财物者;
(8)在单位内打架斗殴,或无理取闹,辱骂、殴打负责人者;
(9)忽视安全防范措施,造成重大事故发生者等;
(10)其它一些违法违纪行为。
4.惩治办法: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奖金、开除等,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5后勤处对奖惩结果给以记录,存入档案,以备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