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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陶瓷职业学院食堂项目招标文件

2020-08-06 16:14:07   点击:

为切实提高我校餐饮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许昌陶瓷职业学院食堂继续实行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通过面向社会招标确定经营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概况
该食堂座落在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内,分为一层,面积 1700平方米。

二、经营项目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食堂承包经营权。

三、承包经营期限
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

四、投标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齐全的资质。
2. 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历、经验,有经营实力和优势,有高校食堂经营经验者优先。
3. 有公共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4. 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五、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1. 经营范围:餐厅一楼。
2. 经营者需向学院交纳经营保证金150万元。
3. 装修:装修方案须经学院和本地卫监部门批准,费用由经营者自行负责。
4. 经营者不得私自将食堂转租、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学院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5. 餐厅、操作间均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拥有其管理权和卫生责任。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服从学院管理,服务态度良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
6. 卫生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体检、 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一切意外事件由经营者负全部责任。
7. 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8. 经营者规范经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总务处的指导和监督,随时接受检查。

六、招标文件编制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人必须填报年管理费。
(2) 公司概况与管理制度(必须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两年的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3) 食堂经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A. 人员配备、B. 规章制度、实施措施、C. 经营方式及品种 、D. 经营内容(包括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4) 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方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5) 餐饮企业营业执照、生许可证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质复印件。
(6) 装修方案与材质、费用说明。
2. 投标文件要求
(1) 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 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七、投标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必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书,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投标方自动弃权。
2. 投标方必须进行实地考察和认真测算,切忌脱离实际的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3. 递交投标书的时间:2019年6月15日至6月21日上午8: 00 至12: 00、下午14: 00至17: 00, 过时不予受理。递交标书地点: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总务处办公室,联系人:郭淼处长。
4. 投标方应将投标书密封(不密封的视为无效标书),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方的姓名、手机号码。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本招标书仅适用于此次招投标,其解释权归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总务处。

八、其他事项
1. 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
2. 本次招标收取资料及服务费 500元整,此费用不管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3. 评标结果及解释:学校不公开开标,将通过电话告知投标方评标结果,投标方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否则一切后果和责任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对投标方中标与否学校有权不作任何解释,投标者必须接受。
4. 学院对本次招投标有最终解释权。
5. 如投标者对本次招投标有不清楚的问题,欢迎投标者现场考察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8624916111   郭淼处长。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总务处
二O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