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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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处管理制度

2017-11-24 10:01:46   点击:


1.认真学习招生工作文件,掌握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严格按招生政策办事,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招生录取原则,不得违反招生规定。

2.服从组织领导,听从统一指挥,加强团结,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遇事推诿,贻误工作。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规定,秉公办事,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4.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经请示领导,不得自作主张随意答复处理。 

5.对在招生录取中不得向拟招新生及家长索取或收受礼品、现金和有价证券。 

6.学校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招生就业工作处开展工作,针对招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7.按规定移交、传递新生档案,保管好新生档案。
 
8.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以上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