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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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

2024-06-04 177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我校实训室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安全责任意识,规范人员进入实训室行为,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学校财产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实训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包括本校教职工、学生、外来合作人员、参观人员等。
      (三)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原则:将保障人员安全与实训室安全作为首要目标,贯穿于安全准入管理全过程。
      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实训室功能、设备设施、风险等级等因素,对不同类型实训室制定差异化的安全准入要求。
      教育先行原则:通过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准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与技能。
      考核评价原则:对申请进入实训室的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准入资格。
      二、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一)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实训室安全准入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统筹协调全校实训室安全准入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各二级教学单位、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实训室安全准入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安全准入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对因安全准入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二级教学单位
      成立本单位实训室安全准入工作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分工,负责本单位实训室安全准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学校安全准入制度和本单位实训室特点,制定详细的安全准入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并报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备案。组织本单位师生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实训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同时根据专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补充培训。
      对本单位申请进入实训室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复审。
      定期对本单位实训室安全准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准入制度有效执行。
      (三)实训室负责人
      具体负责本实训室的安全准入管理工作,制定本实训室的安全准入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
      对进入本实训室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指导,确保其熟悉实训室环境、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检查进入本实训室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拒绝其进入。
      在实训过程中,监督指导人员的操作行为,及时纠正违规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除。
      负责本实训室安全准入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包括人员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安全承诺书等。
      三、安全准入条件
      (一)人员基本要求
      身心健康,无妨碍从事实训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拟进入实训室的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遵守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
      (二)学生准入条件
      已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专业课程学习,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
      参加学校或二级教学单位组织的实训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和地方有关实训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
      实训室常见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
      消防安全知识、用电安全知识、机械安全知识等通用安全知识。
      根据专业特点,掌握特定实训室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如化学实验安全知识、电子电气安全知识、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等。
      通过实训室安全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考核形式可采用线上考试、线下笔试、实际操作考核等,具体考核方式由学校或二级教学单位确定。
      签署《实训室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实训室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管理,正确使用实训设备和设施,确保实训安全。
      (三)教职工准入条件
      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教学、科研经验,熟悉所从事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训室安全管理培训,了解实训室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要求和应急处置方法。
      对于担任实训指导教师的教职工,需掌握所指导实训项目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能够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指导和示范。
      新入职教职工或转岗到涉及实训室工作岗位的教职工,需在入职或转岗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训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
      (四)外来人员准入条件
      因合作交流、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工作需要进入实训室的外来人员,需由校内对口部门或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来人员进入实训室申请表》,详细说明外来人员基本信息、进入实训室的事由、时间、陪同人员等。
      外来人员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工作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经校内对口部门和实训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
      进入实训室前,由校内对口部门或人员对外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告知其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要求其签署《外来人员实训室安全承诺书》。
      外来人员进入实训室期间,必须由校内指定人员全程陪同,不得擅自离开陪同人员视线范围,不得擅自操作实训设备和设施。
      四、安全准入流程
      (一)申请环节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实训课程安排或自主学习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或实训指导教师提出进入实训室申请。    教职工申请:教职工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进入实训室,向所在二级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教职工进入实训室申请表》,说明进入实训室的目的、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等。
      外来人员申请:由校内对口部门或人员填写《外来人员进入实训室申请表》,并附上外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向实训室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和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核环节
      班级辅导员或实训指导教师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主要审核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是否已完成安全教育培训等,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二级教学单位。
      二级教学单位对学生、教职工申请进行复审,重点审核申请内容的合理性、申请人是否具备准入条件等。对于外来人员申请,二级教学单位需征求实训室负责人意见,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相关部门(如实训管理中心、保卫处等)。
      学校相关部门对所有申请进行最终审核,综合考虑实训室资源利用情况、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是否批准申请。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二级教学单位和申请人。
      (三)培训环节
      经审核批准进入实训室的人员,必须参加学校或二级教学单位组织的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方式可采用集中授课、在线学习、现场演示、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培训所学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法等。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四)准入环节
      通过考核的人员,由学校相关部门或二级教学单位发放《实训室准入证》,准入证应注明持证人姓名、所在班级或部门、可进入的实训室名称、有效期等信息。
      人员进入实训室时,需主动出示《实训室准入证》,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入。对于未取得《实训室准入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实训室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五、监督与考核
      (一)监督机制
      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各二级教学单位、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申请审核流程是否规范、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准入证发放和管理是否严格等。
      设立安全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师生对违反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实训室安全准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考核评价
      建立安全准入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二级教学单位、实训室负责人在安全准入管理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对进入实训室的人员遵守安全准入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如是否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核、是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遵守操作规程等。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取消准入资格等处罚。
      定期对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通过分析安全事故发生率、师生安全满意度等指标,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附则
      (一)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有争议问题,由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制度修订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变化以及学校实训室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学校发布的有关实训室安全准入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