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计划面向本校专职教师、校内外兼职教师、辅导员与辅导教师、行政工作人员、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从事教学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符合认定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开展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职业(工种)
1.营销员 2.电子商务师 3.中式烹调师 4.中式面点师 5.茶艺师 6.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7.陶瓷产品设计师 8.陶瓷工艺师 9.计算机维修工 10.汽车维修工 11.电工
二、评价(鉴定)等级
三级/高级工
四级/中级工
五级/初级工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认定方式
1.评价考核内容共分为两科: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其中理论考试为上机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2.评价合格条件:两个科目测试成绩须同时及格(60分及格)。
3.评价标准:各职业(工种)考试依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应级别要求进行,具体标准可通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http://osta.mohrss.gov.cn/skillStandard查询。
五、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报名
线下报名: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许昌市建安区永宁街002号)实训楼东门对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13271211502(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00)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学员会给予信息反馈。初审合格后统一组织终审,终审合格后,报名缴费等待考试通知。
六、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规定(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豫人社规〔2022〕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
七、时间安排
认定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2日。
认定考试时间:考试组织安排视报名情况依次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的职业(工种)则取消相关计划考试批次)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