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实现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五年制专科部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规范和考核办法。
教 师 基 本 规 范
一、教师规定
1.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教师必须遵循教学规律开展教学工作,力求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作风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经常与学生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2.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都要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求,认真填写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应有课程进度、实验、测验、作业、考试等具体安排,并作必要的说明。教学进度表是课程教学检查或抽查对照的依据,教师应当按照教学进度表组织教学。
3.做好相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资料制定、教学手段的更新、完成相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主讲(指导)、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等)及考核任务。
4.加强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教学需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本单位教学管理、教学项目建设等工作。
二、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突出重点、分解难点;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将获取知识的方法教给学生,努力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更新讲课内容,及时传递学科前沿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课堂语言应力求做到准确、简练、生动、清楚,板书工整,表图正确;重视双向交流,注重教学互动。
2.教师应认真备课,备课中既要突出三基内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抓好重点、难点,又要处理好经典理论与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技术的关系,并注意把传授知识和开发学生智能、培养能力有机结合起来。上课时应有讲稿(含多媒体课件)和教案。
3.任课教师必须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断改进授课方法和手段,注意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和后继课程之间的衔接。
4.课程教学中,主讲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学生学习的需要,安排相应的习题课和讨论课。教师讲授习题课应选择能开阔学生解题思路、加深学生理解解题方法的综合性题目,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组织开展讨论课前,应把具有思考性、综合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讨论题发给学生,以便学生在有准备的情况下进行讨论学习。
5.任课教师必须确保课堂教育的严肃性、科学性,杜绝庸俗、不健康的内容进入课堂;在保证完成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所规定内容的前提下,可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和学科前沿问题,拓展教学内容。授课教师应对学生上课纪律做出明确规定,对学生影响课堂教学秩序,违犯课堂纪律的行为(如睡觉、接打手机、喧哗等),任课教师要给予批评教育;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应给予警示,并做好平时记载,以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三、考试与成绩管理
1.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业成绩、教师教学效果、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考试管理是建设优良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2.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应用设计、课程论文等不同形式进行,也可采用多种形式相结合综合评定。
3.命题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规范性、创新性等原则。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
4.教师要按规定承担阅卷任务,并认真、细致、公正地批阅试卷,学生对成绩有异议时,可申请复核。如确有问题,教师也应根据复查结果申请更改。
教师基本规范是教师进行日常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是考核全体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所有教师的教学及其管理活动均应受本规范约束。
教 师 业 务 考 核 办 法
教师业务考核每学期开展一次,考核对象为五年制专科部所有任课教师(含行政兼职、代课教师)。考核由教务科对教师考核和学生对教师评教两部分组成,两项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教务科考核成绩的70%与学生评教成绩的30%的和为考核总成绩。
一、考核内容
(一)教务科考核内容(100分)
1.师德师风(工作态度)(20分)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有关教育条例和社会主义道德等行为。(10分)
(2)服从分配,顾全大局,工作履职尽责,课堂教学、辅导、监考等秩序良好,能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性任务(如各种比赛评委、各项演出组织、辅导、临时上课等);团结同事,关爱学生,衣着整洁端庄,言行文明有礼。(10分)
上述两项考核,由教务科根据教师平时综合表现进行集体评议后,按20分、18分、16分三个等级进行赋分。工作中,有严重违背师德师风要求行为的,两项考核分为0,情节严重的,并给予严肃处理。
2.教学计划(6分)
依据课程标准和学校工作计划安排,认真填写学期课程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
(1)教学计划检查分三个等级,分别为6分、4分、2分。
(2)无教学计划或没及时上交教学计划的,均按0分记。
3.备课(8分)
教师应按要求认真备课,书写规范教案。
(1)上课无教案或用老教案者,每发现一次扣0.5分。
(2)期中检查时,无教案、老教案、教案滞后或教案内容与教材内容严重不一致者,扣2分。
(3)期末教案检查:
①分为五等,分别为8分、6分、5分、4分、3分;
②老教案、教案雷同或没有教案的(未及时上交的视为未写教案)得0分。
③电子教案要求word格式(注:不得以PPT形式上交),与纸质教案同等分值。
4.课堂教学(15分)
课堂教学应做到普通话准确、表达流畅,组织有效、环节完整、思路清晰、重难点准确、方法恰当、手段适宜、效果良好。
(1)不组织课堂教学,有下列情况者,每发现一项次扣0.5分。
①上课不起立问好、不清点人数,下课无起立道别;
②课堂秩序混乱,学生有旷课、迟到、早退、离堂、吵闹、打架、乱跑、吃东西、玩手机、玩牌、睡觉、打游戏(机房)等非学习行为;
③学生记分册空白,无任何过程评价记录;
(2)上课不用普通话或接打电话,每发现一次扣1分;
(3)教学环节有明显欠缺,例如,无课堂导入、无任何互动、无小结、无作业(书面或非书面)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一节课下来,既没用PPT等课件,也无任何板书,每发现一次扣1分;(实训课、技能课酌情)
(5)擅自调课、或改上自习,每发现一次扣2分。
(6)以上扣分累计,该项分扣完为止。
5.作业布置与批改(8分)
(1)所有课程均应布置作业,教师的每一节课也都应布置作业,作业分为书面作业(含作品、实验报告)和非书面作业,书面作业应全收全改。
(2)各学科每学期书面作业量(至少)
①基础文化课:语文3次(含记叙文、议论文、应用文、说明文、古文翻译等),数学、英语、书法等6次,思政课、历史、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就业指导、口语、礼仪、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及选修文化课等等4次;体育教师有承担运动会裁判以及其它赛事裁判的义务,视同作业。
②专业理论课:4次。
③专业技能课:4次(含作品、实验报告)。
(3)评分办法
作业检查采取普查或抽查方式,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并量化赋分。
①作业布置占4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若一次也没布置,则扣8分;
②作业批改占4分,每少改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若一次也没批改,则扣4分;
③作业批改不认真,有漏改、错改、让学生改的酌情扣1-2分。
6.听课评课(6分)
(1)教师必须参加由教务科或教研室统一组织的听课活动,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无故少听一次扣1分,填写听课记录不认真每次扣0.5分,直至6分扣完。
(2)一学期至少写一篇对某一授课教师的听课评价,一学期没写一篇听课评价的扣2分。
7.优质课(6分)
(1)各教研室在听课基础上推荐教师参加校级优质课评选,被推荐参加者加3分;
(2)在校级优质课评选中,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再分别加2分、1分。
8.第二课堂活动(6分)
(1)基本要求
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学生技能,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教师要有计划、有方案、有内容、并及时组织开展活动,效果好。每个第二课堂满分6分,同一第二课堂活动有两位辅导教师的,则平分该第二课堂考核分数。教师最多辅导两个第二课堂活动,可累计加分,上限6分。
(2)考核办法
①学期末上交第二课堂活动考核材料:活动方案、活动计划(含学期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活动记录、活动图片及视频。第二课堂活动考核材料每缺一项扣0.5分。
②第二课堂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活动每缺一次扣0.5分。
③连续三次活动成员低于5人的第二课堂将被取消;学期中间因教师个人原因未经教务科同意而停止的不得分。
9.考试(10分)
教师应做好期末考试出题、监考、改卷、成绩登记、试卷上交等工作。
(1)试卷命题不规范、上报不及时、内容出现比较严重的错误或使用以前试卷(复制比超过50%的),每发现一项次扣1分;
(2)监考不负责,卷子装订不规范等,每发现一项次扣1分;
(3)改卷不认真,得分、扣分无依据,合分有错误等,每发现一项次扣1分;
(4)成绩登记有错误、试卷上交不及时,每发现一项次扣1分;
以上逐项扣分均累计,扣完10分为止。
(5)考前泄题、监考作弊、改卷作弊、合分作弊等,每发现一项次10分扣完,情节严重的,师德师风分扣完,并给予严肃处理。
(6)期中考试,按照学校时间要求,由教师自行安排,并把成绩及时登记在记分册上。
10.成绩上报(5分)
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将完善好的学生记分册(含学生考勤、上课纪律、提问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学期总成绩等项)上交教务科,接受检查;同时,将学生学期总成绩上传至学校成绩系统中。
(1)记分册检查分三等,5分、3分、1分,不交记分册的,该项0分。
(2)记分册上交、学生学期总成绩上传滞后者,在原得等级分基础上再扣1分。
11.出勤(10分)
(1)无故旷课(含监考、会议、教研活动、临时性重要工作等)一次,扣2分。
(2)上课(含监考、会议、教研活动、临时性重要工作等)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中途脱岗者,每次扣1分。
(3)每学期请假累计时间超过应担课时一半时,该项为0分。
(4)上述扣分累计,该项分扣完为止。
12.奖励项目
(1)优质课(含信息化说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教学能力大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等等)、技能比赛等获奖的,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3、2分。
(2)教案、教学课件、教研论文、教学成果评比等获奖的,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省级一、二等奖分别加2、1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
(3)承担国家、省、市、校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任务,立项、并结项的,给项目分别加5、4、3、2分;参研人员的赋分,由项目主持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4)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文明风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质能力、专业技能等项目比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3、2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分;获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2、1分。但各类学科竞赛活动,每一大项目所有学生只能对照一个指导教师。
(5)主持、组织本专业、本学科校级大型活动的,每次加1分、0.5分。
上述(1)--(4)奖励项目,均以获奖证书(含结项证书)为准,有效期一年;项目内容相同、获奖层级不同的,按最高层级中的最高获奖等级记分。上述5项奖励分之和12分封顶。
13.相关说明
(1)到企业实践的教师、带领学生岗位实习的教师,其业务考核根据上述有关要求、结合工作特点、参考企业意见进行。
(2)上述各项工作中,凡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本人有不可推卸责任的,相应项考核分为0。
(二)学生评教内容(100分)
1.学生评教是学生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进行综合性评价的一种活动。
2.评教方法:实行网上评教。
3.评教时间:每学期进行一次或两次,于每学期中间或学期结束前由教务科统一组织集中进行。
评教更详细内容、评教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师考核总成绩分别与下列各项挂钩。
(一)与教师的绩效考核奖挂钩。
(二)与教师的评优表先、外出培训学习挂钩。
(三)与教师的年终考核挂钩。
(四)与教师的职称评审挂钩。
(五)与教师的续聘挂钩。
三、考核组织机构
(一)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五年制专科部主任,副组长为教务科长,成员为教务科相关工作人员及各教研室负责人。考核具体工作由教务科组织实施,学生管理部门应积极给予配合。
(二)考核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数据真实可靠。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