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一)奖项设置
青年成果奖和普及读物奖等同年度成果奖一等奖。
本届评选实行限额申报,0项,青年成果奖5项。
1.青年成果奖的指标仅能用于申报青年成果奖,不得统筹挪作他用;
.普及读物奖不设限额,满足条件即可申报;
.个人作为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项。
四、申报资格
(一)成果参评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
2.论文类成果包括在国内期刊公开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不含增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的理论文章;在国家级权威媒体(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发表的理论文章。
4.青年成果奖申报者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以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2.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4.与省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省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
6.已获得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其他要求
科研管理处()要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后报科研管理处。
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原创。
六、申报流程及截止时间
“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和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再接收纸质材料。系统将于2024年7月11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s://jyt.henan.gov.cn/sk/)登录进行申报。
校内截止时间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目录的扫描件,书稿电子版和出版合同扫描件。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或批示)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联系人:李老师 0374—5715556 (综合教学楼6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