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48号)精神,现将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别及范围
(一)理论研究成果。指在教育数字化转型理论研究、应用指导、调研考察等方面形成的,已经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的论文、调研(研究)报告等研究类成果和制度规范、建设标准等管理类成果。
(一)理论研究成果
2.调研(研究)报告。须为在信息化或网络安全工作实地调研中生成的,且被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时采纳,并在现行规章制度或政策文件中得到体现、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调研类成果。在全省得到推广应用的制度规范或信息化建设、评价(评估)标准亦可作为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调研(研究)报告生成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成果完成人在10人以内。为促进全省教育数字化经验交流,在《河南教育信息化》电子期刊发表的文章,亦可参评调研(研究)类成果。
在以数字化促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方式的变革、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科研范式创新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实践,重点聚焦教育特色应用模型构建,“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数智资源开发与应用,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数据治理与网络安全体系构建等方向。成果完成人数在10人以内,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其中主要完成人(限1名)应为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应为学校在岗在编人员。
三、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2.申报网址:。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栏目或项目参评指南等相关内容。已分配登录账号和密码的申报人,登录账号和密码不变。今年新增申报者,由教务处科研科统一分配账号和密码。
3.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实行限额推荐。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5项,“2024年河南省教育数字化创新应用大赛”团体组一等奖的获奖学校可另推荐3项成果参与认定,团体组二等奖的获奖学校可另推荐2项成果。由成果主要完成人现工作单位组织申报,每名成果完成人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申报不超过2项。4.申报人在评审系统内填报的人员排序须与申报材料里人员排序相一致。申报理论研究成果奖的,完成人须与论文发表时的署名完全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工作组织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成果,高质量做好推荐工作。
2.做好政治把关。各单位要对推荐成果完成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查,确保其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1.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河南省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工作,及时向本单位教师转达通知要求,鼓励教师积极参加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