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推动高等学校成果转移转化,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定工作,同时进行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二、推荐项目要求
1.推荐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23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涉及多个单位合作研究的项目,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如遇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不得直接推荐。
5.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
7.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名,应以实质性科技创新贡献大小进行排序且没有争议,并在附件中提供参与项目实际贡献的有效证明材料。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数限5个以内,主要完成人数限10人以内。
1.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完成人原则上应和发表论文作者一致。特殊情况者可以减少,不能增加,并征得不参评作者本人同意。
(三)评定工作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学科专业分类(学科代码):
四、推荐方式、材料与要求
1.推荐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24日。
3.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2025年度,附件1)或《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科技论文类 2025年度,附件2),并从云平台导出打印生成纸质材料。
5.申请书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申请单位签章签名后,申请人扫描签名签章所在页面,连同扫描后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统一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通过云平台上传。作为附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前,须加页标明材料目录。
7.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栏目相关内容。
五、评选及表彰方式
2.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开展评选,评选结果通过云平台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结果、颁发证书,并将作为提名本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评定申请书(科技论文类)
/zjc/upload/file/20250310/20250310095839_12649.docx
附件3.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评定推荐项目应用证明
附件4.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评定科技著作类推荐项目应用证明
/zjc/upload/file/20250310/20250310100018_33225.docx
教务处(科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