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教育强省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5-26 6395
  接省教育厅通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战略部署和《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工作要点》具体安排,现启动2026年度河南省教育强省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聚焦“四高四争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发展新质生产力对教育供给的结构性需求,以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为战略牵引,系统推进全省教育领域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形成一批具有中原特色的教育现代化理论创新成果、制度性供给方案和改革实践范式,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决策依据。
   2026年度河南省教育强省专项研究项目,按照资助性计划项目和指导性计划项目两种方式进行立项。其中,资助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立项一次性拨付2万元,结项优秀拨付1万元,未结项或超期结项的不予拨付;指导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鼓励各单位按每项1万元进行经费资助。
   1.学生管理和发展研究专项。面向全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人员或相关领域研究人员,聚焦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学生发展、学生奖惩、社会实践活动、学生队伍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重点资助学生事务管理数字化创新、高校学生管理协同治理、特殊困难学生群体支持帮扶、学生管理信息化建设、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习惯养成、大学生应急事件处置等关键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应用创新,加快提高我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3.安全管理研究专项。面向平安校园建设与教育治理现代化需求,聚焦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优化与应急能力提升,服务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要求,重点资助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监测与应对、心理健康与安全干预、校园暴力预防、网络安全治理等领域相关研究,着力破解安全管理碎片化、风险预警滞后性等问题,为打造全域覆盖、全程可控、全员参与的现代化校园安全治理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范例。
   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面向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工作人员或相关领域研究人员,聚焦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以及高校有组织科研实施中体制机制障碍与协同创新短板,重点资助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机制优化、成果转化生态构建、科研平台转型发展(基地、智库、实验室)、科研统计体系创新以及以质量和贡献度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改革等关键领域的理论研究与机制创新,着力破解科研管理分散化、成果转化低效化、评价机制单一化等突出问题,形成更加有利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生态提供制度保障与实践路径。
  我校申报限额为10项。
  (一)申报人
   2.申报人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2)有在研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主持人;
 (4)有在研省科技厅软科学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6)所主持的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


   1.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资助项目的结项条件应达到以下条件其中1条:(1)著作已经正式出版;(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及《中部高教研究》至少发表相关论文1篇;(3)项目负责人撰写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高等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的采纳证明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家级权威媒体(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至少发表理论文章1篇。
七、申报流程
   2.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请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4249008@qq.com。
   4.申报人可使用分发的账号于2025年6月25日登录“河南省教育强省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平台(https://hnjysk.haou.edu.cn/),按系统提示和填表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由项目管理单位线上审核并推荐至省教育厅,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资助性计划项目经费由教育厅统一拨付,承担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经费使用范围应紧密围绕课题研究的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购置及分析费用、学术交流费用等,不得用于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其他支出。课题承担单位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与合规性。在经费使用过程中,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每笔经费的支出均应有明确的记录与凭证。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4—5715556


教务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