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教务处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教务处宣传管理工作条例

2023-03-01 781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教务处: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宣传我校教育发展中的亮点和成绩,进一步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努力构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学校宣传工作形势的需要,现将有关工作细则通知如下:

一、宣传信息工作小组职责
及时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和动态,利用新闻媒体对学校教务处及各系部进行宣传报道,为学校网站和上级网站提供稿件和资料。指导并监督各部门做好校园网站所属版块的内容充实和维护工作。做好上级部门网络通知的签收和传达工作,指导和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二、学校宣传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学校宣传信息要求:
(1)强化新闻信息意识,及时搜集和捕捉信息,保证新闻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2)善于学习,了解形势,善于归纳总结相关工作的特点和亮点,形成典型经验进行推广。
(3)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对内对外联系,保持宣传信息渠道畅通。
学校宣传工作量化指标:
(1)每月教务处宣传报道不少于5条。
(2)每学期总计宣传报道不少于20条。
(3)要求教务处全体教师积极协助并参与学校宣传报道。

三、建立教务处宣传工作相关工作制度
1、信息上传与报送制度。一是各级网站上传信息要统一格式,上报材料字体一律为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2、各处室负责人审核把关,重要信息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审阅,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3、严禁发布各类不实信息和有违教育政策的信息,严禁向网站及个人空间内上传或收藏涉黄信息及链接,若擅自发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网站上传信息审核制度,上传网站的材料由教务处领导审核后确定是否公开,不合要求的予以删除。
5、通报制度。对教务处新闻报道报送情况、网站上传信息情况每学期汇总一次。
6、同一件宣传事项由校教务处按照投稿先后择优选用,不得出现同一事件重复宣传现象。
(7)宣传内容必须是以正面宣传报道我校教育新闻事件、典型工作经验及做法、校园活动等内容。
(8)各系部要积极配合教务处进行新闻宣传工作,撰写本系部相关新闻宣发材料,并交由教务处李老师负责相关编辑、上传,同时上报相关领导审核、发布。
(9)鼓励教务处各系部教师积极提供宣传报道资源。
四、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1、各系部老师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校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本通知意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教务处宣传工作有新的飞跃。
2、各系部、各年级老师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写作技巧及语言表达能力,提供的信息尽量图文并茂,有充分的代表性及新闻性。
3、欢迎教务处全体教师对宣传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